平均地權條例修正

發佈日期:2023/04/17  【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】
行政院指出,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有五大重點,分別如下:

1.限制換約轉售:「預售屋」或「新建成屋」買賣契約,買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,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(如買受人在簽約後因受強制執行、重病長期療養、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),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;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,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新台幣50萬至300萬元。

2.重罰炒作行為: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、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、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,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,都可按交易戶(棟、筆)數,處罰新台幣100萬至5000萬元,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還可連續處罰。

3.建立檢舉獎金制度: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,可以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,如經查證屬實,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。

4.管制私法人購屋: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,並限制取得後於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。

5.解約申報登錄: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,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,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。

資料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B9%B3%E5%9D%87%E5%9C%B0%E6%AC%